渝质量奖办〔2010〕1号
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申报2010年度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业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尽快把重庆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9〕62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精神,经研究,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决定开展2010年度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遵循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基础,以专家评审为支撑,以科学、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政府决策为保证的评价准则。
(二)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办法》执行。
(三)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审标准为《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04)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04)国家标准。
二、申报条件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节能、质量政策,连续正常生产经营5年以上;
(三)持续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改进和管理创新成效显著;
(四)主导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水平,企业技术水平、新产品研发能力、节能减排及经营结果处于我市同行业领先地位;
(五)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国家或我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没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六)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模范履行社会责任,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10年度市长质量管理奖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30日(以送达日为准)。
四、受理部门
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申报企业的申报资料。地址: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江北区五简路9号市质监局大楼1704室);邮编:400023;联系人:伍云霞;联系电话:89232665。
五、申报要求
(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各申报企业应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如实填写《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申报表》(见附件,下载网址:http://www.cqzj.gov.cn市长质量管理奖专栏);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撰写组织简介,字数在3000字以内;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撰写自我评价报告,字数在60000字以内。上述材料纸质版本各一式四份,电子版本各一份。
(三)各申报企业还应提供相应的证实性材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证明、用户满意度调查报告等,各一份。
(四)各申报企业应将申报的纸质材料提交所在地质监局进行资格审查后,再报请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签署推荐意见。
附件: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质量管理 市长质量管理奖 申报 通知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