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大专院校、企业, 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市质监局各直属单位:
为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2010年度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工作,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增选部分优秀管理专家进入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专家库。为此,请市级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大专院校、企业及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市质监局各直属单位推荐预选评审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选评审员的资格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五年以上的质量管理、生产经营管理、经营战略管理、顾客关系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工作经历,接受过经济管理、工商管理、质量管理等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掌握现代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熟悉ISO9000、ISO14000及ISO18000等标准,有较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四)熟练掌握评审的方法和技巧(可通过培训获得),有敏锐的观察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与人沟通,有独立工作能力;
(五)年龄:女性35至60周岁,男性35至65周岁,身体健康。
二、预选评审员的推荐程序
(一)推荐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资格条件推荐市长质量管理奖预选评审员,并通知被推荐人认真填写《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预选评审员推荐表》(见附件)。
(二)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的预选评审员进行严格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行业协会推荐的预选评审员,如人事关系不在行业协会,除推荐的行业协会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外,被推荐人所在单位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其它事项
(一)请各推荐单位于2010年8月5日前,将《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预选评审员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报送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同时提交《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预选评审员推荐表》电子版本。
(二)被推荐的预选评审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和复印件;
3.外审员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推荐的预选评审员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免费进行专业培训(由市质监局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培训机构颁发评审员培训合格证书,并将有关情况录入评审员专家库。培训合格人员须参加见习评审,经考核合格后,由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颁发评审员资格证书。
(四)市质监局联系人:伍云霞,联系电话:89232665,传真:89232669。
附件: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预选评审员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质量管理 市长质量管理奖 预选评审员推荐 通知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0年7月26日印